上一年3月,甘肃省质监局发文要求各市州质监部分为食物加工小作坊发放行政许可。在施行一年后,该文件因违法被叫停。尽管被叫停文件理解精确地提出,监管规模不含现做现卖,即不包括馒头、大饼店等场所,但仍被不少媒体误读为馒头批阅.因此,在文件被叫停后,引发了许多市民对馒头脱管的忧虑。
近来,兰州市政府宣布《关于逐渐加强食物出产加工小作坊和食物摊贩监管作业的告诉》,清晰了食物安全监督管理部分的功能分工。其间,对前店后坊经营者的监管责任划分为,以食物出产加工为主,出产地与出售地相别离的,其出产加工点由质监部分担任监管,出售点由工商部分担任监管。现场制售食物,其食物在本店出售,但不供给餐饮服务的,由工商部分担任监管;供给餐饮服务的,由食物药品监管部分担任监管。
兰州市质监局食物处处长华英表明,这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依照这一《告诉》的规则,兰州市规模内的馒头店、大饼店等现做现卖但不供给餐饮服务的食物经营者应属工商部分的监管领域。
此外,《告诉》要求,在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内现场制售食物,并供给简易消费场所及设备的,也由工商部分担任监管。(完)